FDA 510K認證
根據風險等*的不同,美國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FDA)將醫(yī)療器械分為三類(Ⅰ,Ⅱ,Ⅲ),Ⅲ類風險等***。
如果您計劃進入美國市場,除了質量管理體系需要符合美國的GMP要求,即通常所說的QSR820,還需要進行企業(yè)注冊(Registration)和產品列名(Listing)。其中,絕大部分I類器械可直接進行產品列名,極少數產品還豁免GMP;大部分的II類器械,以及少量的I類和III類器械,需要向FDA提交510(k)申請,獲取批準函(Clearance)后,再進行產品列名;剩下的III類器械則需要向FDA遞交PMA(Premarket Application)申請,獲得批準函后再進行產品列名上市。
1. 什么是510(k)
FDA510(k)即上市前通告PMN(Pre-market?Notification),旨在證明該產品與已經合法上市的產品實質性等同(Substantially?Equivalent)。因其描述在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FD&C Act)的第510(k)章節(jié),故通常稱作510(k)。大部分的II類器械,以及少量的I類和III類器械在上市前都需要向FDA提交510(k)申請。
2. 哪些情況下需要提交FDA510(k)
? **將一種醫(yī)療器械引入美國市場
? 改變已經入市的器械的使用目的
? 對已經入市的器械進行改變或更新(這種變更或更新會影響器械的安全或有效性,這種改變或更新包括設計、材料、化學成分、驅動力、生產流程或者預期用途)
3. 誰必須要申請FDA510(k)
FD&C Act的第510(k)規(guī)章中并沒有特別指出誰必須申請510(k)——任何人都可以申請。但是,他們指定了哪種行為,例如把器械引入美國市場,要求510(k)申請。基于指定的行為,必須向FDA遞交510(k)的有:
(1) 把器械引入美國市場的生產商;
(2) 把器械引入美國市場的研發(fā)設計者;
(3) 改變器械或器械標簽的再包裝者;
(4) 把器械引入美國市場的外國廠家/出口商或外國廠家/出口商的美國代理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