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CI成立于2006年,是一個設立于美國的非營利性商業會員組織,成員包括全球40余家大型制藥公司。PSCI致力于通過負責任的實踐,促進制藥工業供應鏈在倫理道德、勞動、健康、安全和環境等方面持續改進。PSCI發布的《制藥業供應鏈管理原則》、《PSCI管理準則實施指南》、評估工具以及開展的審計活動得到全球制藥企業廣泛認可。
《實施指南文件》(下稱“指南文件”)介紹了“制藥工業負責的供應鏈管理原則”(下稱“原則”)的一種改進架構以及該原則所涉及的企業行為與績效之實例,以宣揚原則的精神和宗旨。
就以下方面而言,在整個供應鏈貫徹負責任的企業行為極為重要:
? 良性、連續、具有競爭力和成本效益的全球性經營,
? 良好的工作條件,以及
? 環境保護。
本套指南在以下各方面支持并進一步明確了原則:管理體系、倫理道德、勞工、健康與安全以及環境保護。
文件針對每方面介紹了一些典型的制度要素。如果供應商在經營企業時采用了這些制度要素或 等效的措施 ,則應有助于實現期望的績效;有助于確認戰略;有助于解決買方或代表買方的第三方的一些潛在供應鏈問題。
盡管我們已盡量使指南文件能夠對企業有所幫助,但此處提供的制度并非是實現原則宗旨的**途徑。因此,每位供應商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實施的行為或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指南文件遵循持續改進供應鏈績效的承諾。原則或指南文件均不設定任何新的指引、業務方向或企業政策。只希望通過明確表達與宣傳促進企業采取良好行為。此外,原則或指南文件的目的不在于取代或抵觸任何相關的法律或規章要求。這些法律法規要求應始終優先于原則或指南文件。
我們了解到,涉及原則的現有供應商計劃可能需要更多的投入。在現有制度與原則的精神及目的不符的情況下,則需要動用足夠的資源建立行動計劃,以推動和維持一個可測量的持續改進過程。
每個組織將確定其各自的工作重點,在針對這些重點開展工作的過程中,可產生一種階段性的實施途徑。指南文件有助于確定與組織相關的這些方面。此外,供應商可以鼓勵各自的供應商在整個供應鏈中實施良好的行為。
原則明確而廣泛地介紹了應達到的要求 。
指南文件列舉一些實例,具體說明如何實現這些要求。